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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医疗:监管不能过分滞后于技术

2016-11-08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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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医疗需要两条腿走路,一条是技术,一条是监管。监管过于滞后于技术,看似政策对这个新兴业态宽松,实质上并不利于互联网医疗更快更好发展。

  当前,互联网医疗业态已悄然发生变化,并呈现出巨大的商机。以阿里巴巴和腾讯为代表的互联网厂商不断与线下医院对接试水创新应用;移动医疗应用也颇受资本市场青睐。互联网为医院插上了翅膀,将改变传统的就医方式。但前途并非一片光明,包括电子处方在内的一系列政策并不明朗,使互联网与医疗的深度融合仍存在不确定性。仅今年之内,将近40家医疗健康互联网公司相继倒闭,春雨医生、丁香园、杏树林等知名应用也开始战略转型。

  互联网医院、在线挂号、网上支付、远程会诊、手机医疗应用、可穿戴医疗产品等,都是互联网技术日益成熟的体现。互联网技术与传统医疗的深度融合,已使血糖、血压、心电图等医疗信息能做到随时收集,远程精准指导犹如医生就在眼前。前些日子,“天宫二号”与地面之间展开了一次天地医疗会诊,更彰显互联网医疗技术的进步与成熟。

  但监管举措和运行规则,却远滞后于技术。譬如,尽管技术上已实现远程诊疗,但网上电子处方如何认定和管理,却是件头痛的事,“处方从何来”成为困扰,互联网诊疗就不完整,网售处方药也不能成为现实;由于医疗人才管理滞后,“医生从何来”成为互联网医院的待解难题;医保基金付费规则没有及时适应互联网,医保移动支付难以普及,“费用从何来”制约了互联网医院的发展;患者的信息可被就诊卡完全收纳,看病不需要带病历本了,而当各医院推出不同的就诊卡时,却面临相互不兼容的尴尬;当一家互联网医院建成后,却发现只能进行咨询,无法展开诊疗,等等。

  互联网医疗需要两条腿走路,一条是技术,一条是监管。技术是基础,没有技术,相当于车辆没有质量和速度,互联网医疗就无从谈起;监管则是保障,缺乏强有力的监管,犹如缺乏交通规则。当前,互联网医疗的技术发展迅猛,但监管却没有与之相适应,呈现“单腿走路”态势。

  单腿走路,不仅走不出互联网医疗的光明前景,而且存在技术被滥用等风险。处方药网上非法销售、无资质微整形手术寄生于微信、号贩子利用网上挂号漏洞抢占号源等,无不是因为技术已基本成熟、但监管滞后所致。监管已掉队太远,必须迎头赶上,与技术并驾齐驱,互联网医疗方能行稳致远。(罗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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